浙大与新疆文物局续启文化遗产保护合作

时间:2016-04-27浏览:493

   本报讯 4月15日,浙江大学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新一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浙大紫金港校区正式签署。这是浙大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迅速落实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服务国家文化战略与“一带一路”战略的又一实际行动。
  新疆拥有众多历史悠久、积淀深厚的历史遗存和传统文化,是世界四大文明交汇点,同时也是“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省份。仪式上,双方就新疆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对接国家重大项目工程、加强人才培养和成果推广、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及国际文化交流合作等领域达成新一轮战略合作。
  浙大副校长罗卫东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党组成员、文物局局长王卫东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罗卫东说,贯彻落实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地方特色和高校特点,让文物活起来,讲好中国故事,让中华文化走出去,是高校和地方共同的责任担当。双方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启的新一个五年行动计划必将创出合作的新局面。王卫东希望双方进一步推进合作,发挥浙江大学的学科优势和科技实力,帮助新疆提升文物保护水平,提高文物工作人才队伍的能力水平,为新疆文物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与会人员探讨了在新疆建立文物保护试验基地、联合举办展览、文物进校园等具体项目,同时就如何推进项目落地和建立信息沟通机制交换了意见。
  近年来,浙大充分发挥深厚的人文学科底蕴和跨学科优势,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取得不俗成绩,也为新疆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工作做出许多积极有益实践:积极对口支援塔里木大学和石河子大学;与新疆文物局、浙江文物局、塔里木大学联合成立“新疆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战略合作四方联盟”,完成了一系列文化遗产保护合作项目等。这些工作为此次和新疆文物局开展合作奠定了基础。(程丽 冯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