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民任校党委副书记

时间:2017-09-21浏览:496

  本报讯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教党任〔2017〕208号文件,叶民同志任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周谷平同志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副书记、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叶民,男,汉族,1963年2月生,安徽泗县人,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毕业于浙江大学材料系无机与非金属材料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同年留校参加工作。1988年9月至1995年3月浙江大学管理系在职硕士研究生,获工学硕士学位,2003年1至6月赴美国瓦尔帕拉索大学做访问学者。2014年2月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毕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研究员。1984年7月留校在浙江大学教务处工作,1997年11月任教务处副处长,2005年7月任研究生招生处处长,2008年2月任党委办公室主任,2009年3月任校长办公室主任,2009年11月任浙江大学副秘书长、党委办公室主任、校长办公室主任,其中2010年3月至2010年7月在浙江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脱产学习。2011年8月任浙江大学副校级干部,参加第七批中央和国家机关援疆,任新疆农业大学主管教学副校长。2014年8月任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党委书记。2017年8月起任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主要从事高等工程教育和教育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