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提升教学质量的新思考

时间:2018-03-22浏览:244

■潘怡蒙

“如何让我们的教师自愿去提升教学质量,是否可以考虑对他们进行‘利诱’?”近日,机械工程学院的唐任仲教授向双代会提案委提交的一份关于如何提升教学质量的提案被评为了七届四次教代会优秀提案,他独辟蹊径,认为完善岗位聘任制度,或许是治本的关键所在。

教师为什么不愿意重视教学?有些年轻的教师为什么上课就是“草草了事”,对于教学质量喜欢避重就轻?为了完成既定教学任务,四五个老师竟然会“凑合”上一门课,并且美其名曰:不能多干,更不能“白干”!“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唐任仲说,那是因为无奈。科研出成绩快,且评价标准相对简单,而“百年树人”,可见教书育人需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在短期很难显现,为了“生存”,不得不择“善”而从了。

教育部从2003年开始实施了“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此后每年都把提高教学质量作为工作重点。学校也十分重视教学质量,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如设立永平奖教金等,希望对教学的激励能与科技成就并驾齐驱,让教师自觉提升教学质量,但结果还是不尽人意。“许多教师依然视科学研究为硬功夫,视教学是软任务。上课照本宣科,下课扭头走人,从不交流;而对争科研项目、经费、论文、奖励,则趋之若鹜。”唐任仲说。

如何破这个局,才能让“提高教学质量”不仅仅只是一句口号?“学校能否从制度上加以改革,让我们教师真正将提升教学质量这个问题重视起来?”唐任仲提议能否在岗位聘任制度里面对教师教学的投入进行量化评定并给予一定且稳定的激励措施。“说的直白一些,我们现在出台的很多激励政策都只是在一个方面或者一段时间,没有长效的激励措施,如果能在岗位聘任制度里下点功夫,做点文章,将提升教学质量与工资津贴直接挂钩,进而诱导教师重视提升教学质量会不会有出其不意的效果呢?”

2000年,浙江大学开始实施岗位聘任制度,在岗位聘任的B津贴中,学校下达的聘岗计算方法是科研、教学各占50%(并重),但是,在教学质量这块,基本要求教师达到学院的平均教学学时就可以了,这样的计算方法是不是有点‘简单粗暴’?对于超学时上课的老师,或者致力于提升教学质量的老师是不是有点‘不公平’?”唐任仲说,能不能考虑新增一项津贴,专门对教学质量进行评定,每个月计入教师的绩效工资里面,促使教师自愿提升教学质量。

做一个小小的尝试,让差异化考核机制有实施的“沃土”?作为教学科研岗的教师,在满足既定教学工作量的前提下,可以尝试进行差异化考核机制。

“像我,因为年龄的问题,可能有更多的精力愿意投入在提高教学质量上,而一些年轻的老师因为各种原因,更愿意花力气在科研上,那么,学校是否可在岗位聘任考核制度上进行适当的调整?”唐任仲说。事实上目前,对科研业绩的差异化计算在津贴C中就已经有了体现,但在教学上却没有,所以能否在如E津贴中也体现出教学的差异化计算呢?“教学与科研本来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两个相辅相成的轮子,缺一不可。如果只是一味强调一方面,那么大学就成为跛脚,只能趔趄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