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时间:2020-02-07浏览:4748

浙江大学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浙江省委、教育部党组有关工作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工作,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专门领导小组,下发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压实校院两级防控责任,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全力保障师生健康和校园安全。

坚持“三防”原则,筑牢校园安全防线。落实学校各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一线值守,密切协作联动,形成疫情防控工作合力。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暂停校园参观,禁止校外人员和车辆进入学校;暂停校园公共场所开放,关闭图书馆、博物馆等,推迟实验室节后开放时间;点对点通知师生不得提前返校,落实来自疫区学生不入住学生公寓要求并实施集中隔离观察。坚决防止疫情输出,暂缓或取消近期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暂停师生所有对外交流、寒假社会实践等活动。在疾控部门指导和支持下,设置集中医学隔离点,加强对隔离人员的监测管理和服务保障,做好人力、物资、药品、医疗用房等配备。坚决防止疫情扩散,暂停近期校园一切聚集性活动,暂停继续教育和培训,推迟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等特殊类型招生考试,防止因人员聚集带来风险。加强对食堂、宿舍、办公室及校车等公共场所全面消毒,设立废弃口罩专用回收点,避免二次污染。

摸排“三类”群体,落实分类精准管理。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全面摸排疫区相关重点师生、留校师生、全体师生等三个层面群体的去向和健康状况,建立工作台帐,分层分类制定面向重点人员、一般人员和全部人员的防控管理措施。针对重点师生,落实来自疫区或有密切接触史等特殊情况师生的居家医学观察或集中医学隔离,实行“一人一策”动态跟踪管理,并提醒居家隔离师生向所在社区报告,做好人文关怀。针对留校师生,精准掌握底数,取消留校师生群体活动,加强学生公寓(包括国际学生公寓)准入管理,实行进出人员体温检测,提醒一旦遇有发热和呼吸道症状,及时到校医院就诊检查。针对全体师生,利用校园网、“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及时向师生传达疫情防控要求,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同时,严格落实师生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建立动态更新信息库,全方位实时监测师生健康情况,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

落实“三项”数据保障,做好开学防控预案。以信息化手段助力疫情防控,以“网上浙大”保障师生在线教育、网上办事、信息发布、学术科研等需求。加强数据服务保障,完善学校网络设置,确保师生校外流畅访问校园网,让师生在家即可随时访问CNKI等数据资源。探索利用“大数据”掌握疫区籍、身在疫区、返校师生等情况,推进疫情数据网上统计分析。探索利用浙大云计算,为学校师生科学研究提供免费云计算资源。加强教学支持保障,针对因疫情防控不能及时返校的开课教师,准备好代课教师或将春季课程延至夏季开课等措施预案。针对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利用“学在浙大”线上教育平台和MOOC资源,通过“在线授课”“直播课堂”“录播授课”等方式为学生“送课”。加强数据通讯保障,确保顺利召开视频会议,安全传输文件,实现异地办公高效协同。加固邮件系统、短信平台,并做好7×24小时电话保障。

发挥“三个”优势,全力支援防控一线。发挥高校优势特色,主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挥医学学科优势,全力支持学校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承担全省唯一省级定点诊治医院任务,组织附属医院29名骨干力量援助湖北,开通实时免费互联网医院问诊服务;李兰娟院士带队驰援武汉,在开展专家咨询和防控宣传的同时,加紧新型冠状病毒及其疫苗的科研攻关,为做好疫情防控提供科技支撑。发挥科普宣传优势,学校公共卫生学院、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等单位通过发布科普文章、制作短视频《疫情防控小知识》等,做好疫情心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知识等科普工作。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开通疫情防控期间心理援助热线,为师生提供心理危机干预,同时联合有关机构于21日面向社会公众开通抗疫网络心理支持网络热线。发挥广大校友优势,联合校友企业成立1亿元人民币规模的“浙江大学病毒感染性疾病防控专项基金”,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支援保障和科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