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关于公布《浙江大学2009年校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

时间:2010-03-31访问次数:534

  

 


各学部、学院(系),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大学校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浙江大学2009年校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予以公布。

校长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浙江大学2009年校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浙江大学校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和2009年度学校行政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的校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由校务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校务信息公开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校务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
坚持推进校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和相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浙江大学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教育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重要举措,是浙江大学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的一项重要工作。2009年浙江大学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法等方面取得了突出进展,使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以公开促规范”的效果进一步显现,在充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和相关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同时,也带动了学校原有运作模式、管理方式的改进和优化。具体而言,2009年我校校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成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大公开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在校务公开专栏上新设“资源公开”栏目,进一步深化对学校公用资源信息的公开,包括学校大型仪器设备资源、教学资源(含学生自修教室分布情况、教室使用借用情况)、公用房资源、学校有关统计数据等信息情况全面、及时地向师生员工主动公开,方便师生全面了解、查询学校公用资源信息。
进一步深化对涉及本校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信息,如学籍管理、评奖评优、房产、人事、基建等重点领域信息向校内进行重点公开。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如反映学校历史沿革、学科和专业设置的信息,以及招生收费等信息主动做到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
(二)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
在校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学校在继续加强原有的网站、会议、文件、校报以及发布公告、接受咨询等形式实施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构筑平台,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有效拓展校务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如通过建立统一身份认证管理体系,全面收集了与广大师生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这些信息不仅非常全面,且使广大师生查询信息非常之方便快捷,有效深化了信息公开的工作成效。
(三)加强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
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立法建议,针对教育部两次来文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提供了大量的建设性意见。开展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课题研究工作,针对完善我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进行深入的调研和思考。
二、校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校务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的校务信息数量:2009年度,全校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共13156条,其中通过网络方式公开的信息数达12568条。
2.主动公开的校务信息的内容:
(1)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包括全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2)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包括学校重大资源情况;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政策、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等学校招生信息;学生评奖评优、学费减免、贷款、勤工助学的政策、办法、结果,学生处分等学籍管理办法,以及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就业信息、就业去向及就业率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教职工专用房申购政策与申购结果等住房管理信息;基建工作有关资金使用制度、评标纪律、招投标管理办法、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信息;财务规章制度、经济分配政策、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
3. 主动公开校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通过学校行政办公网和学校外网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相关校务信息,这是我校校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各类年鉴、手册、报表、校报等纸质资料:通过发放年鉴、学生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有关校务信息。
(3)其他形式:其他还通过会议等形式实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校务信息情况
学校已在《浙江大学校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针对此类依申请公开类型的信息,全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目前,在校务信息公开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一些单位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有待加强;各单位部门对具体承办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有关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有待完善。各单位部门要充分重视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当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时间不长,《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尚没有出台。我校走在全国高校前列,先行制定《浙江大学校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编制了《浙江大学校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浙江大学校务信息公开指南》等,对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结合《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出台,认真开展对相关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促进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继续深化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以涉及学校师生切实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校务信息为突破口,继续深入推进不同领域公开内容;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应进一步落实有关制度,如涉及学校重大改革和师生切身利益政策制度征求意见和听证制度,进一步增强过程信息的透明度,体现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过程。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继续完善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的目录等各项工作,提高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以服务师生员工和相关社会公众为目的,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学校信息服务渠道,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