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9-30访问次数:994
浙大发〔2011〕22号
各学部、学院(系),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浙大发〔2011〕15号),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浙江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杨 卫
副组长:任少波
成 员: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政研室)、人事处、监察处、新闻办、工会、法律事务办公室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和监督检查办公室。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监督检查办公室设在监察处。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机构 设置 通知
抄送:纪委,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
门,各党工委,工会、团委。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