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律师与法学骄子完美组合,律政热点与论辩技巧激情碰撞

时间:2006-12-05浏览:2214

  12月1日晚,第一届法律人超级辩手对抗赛第一场比赛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国际会议中心138隆重举行。八支分别由一名青年律师与一名浙江大学法学院学生组成的辩论队为在场的所有观众呈现了一场精彩纷呈,高潮迭起的比赛。这场辩论赛是由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浙江大学法学院主办,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业务指导工作委员会、浙江大学法学院团、浙江大学学生法学研究会承办。青年律师与法学骄子完美组合,律政热点与论辩技巧激情碰撞!
  晚上6:15,国际会议中心已经座无虚席,很多来自不同院系的同学站在过道中,为比赛营造了火爆的气氛。6:30比赛准时开始,出任本场比赛的评委分别是:我院夏立安副院长、法律系吴勇敏主任、阮方民教授以及唐国华、章晓洪、田瑋三位知名律师,评委阵容可谓强大。此外,到场的嘉宾还有我院党委副书记胡炜老师、省直律协李建华副秘书长、省律协党总支委员、常务理事、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晟杰、省直律协青年工作委员会秘书长、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琳以及我院团委书记吴卫华老师和副书记殷涛老师。在主持人的引导下,首先进行的风采展示环节将在场观众引入了本次的非常“1+1”超级辩手对抗赛,接着便是引人入胜的正式比赛环节。
  第一场以“胡戈《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是否侵犯了《无极》的著作权”为辩题展开的激烈论辩中,正反方就《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究竟是对《无极》的评论还是改编,以及前者是否适当引用原著阐述了各自的观点,并从中解释著作权中的改编权的问题引起在场学生浓厚的兴趣。最后正方以一分微弱优势战胜了反方。
  第二场就“形象代言人涉嫌不实广告是否应承担责任”的问题展开。正方认为责任与法律责任有所不同,形象代言人明显具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应负有责任。而反方认为法律未对形象代言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进行明确规定因而无法确定责任,并认为代言人在广告中的角色与宠物无异,并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最终正方以明显优势取得了胜利。
  第三场比赛中选手争论了关于“偷吃不明知的天价葡萄是否构成盗窃罪”的法律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数额巨大的财物即构成盗窃罪,然而材料中的阿牛在并不知道葡萄的真实价值的情况下做下犯罪行为,在定罪时又必须遵循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因此正反方就此展开激烈交锋。最终反方略胜一筹。
  最后一场比赛中双方辩手讨论了“医生召集学生观看手术是否侵害了病人的隐私权”的问题。其中双方辩手为我们深刻剖析了名誉权中的隐私权的问题,最后正方还为以后医患关系中出现类似问题提出了较为完善的解决方案,他们认为应该提前告知病人以征求同意并加以完善补偿程序。最后双方都取得了评委的好评获得了高分,而正方仍略胜反方。
  各场次中评委精当、独到的点评让辩手以及观众都获益匪浅,主持人的幽默诙谐、在场观众的踊跃提问和互动使得整晚的比赛都在热烈的气氛中进行。
  这场场精彩辩论为观众们提供了听觉与视觉的盛宴,现场时而掌声雷动,时而笑声连连,气氛热烈,轻松。在法律的较量与思维的碰撞中展现了年轻法律人追求正义崇尚法律的面貌,更向众人展现了法律思维的无限魅力。让我们共同期待12月4日晚紫金港国际会议中心138第一届法律人超级辩手对抗赛第二赛的到来!


                        法学院团委
                        学生法学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