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学院经济困难生总体情况
管理学院经济困难生总体情况是经济困难生比例较高,民族班经济困难生的比例尤其高。目前,管理学院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人数为318人,占本科学生总人数的27.72%。其中少数民族经济困难生总人数为113人,占经济困难生总数的35.53%,他们中多数来自西藏、新疆等西部地区。学院现有的四个民族班中的困难生比例都非常高,其中来自西藏地区的经济困难生有86人,来自新疆地区的有25人。具体数据如下:04西藏班共有学生37人,其中困难生37人,困难生比例为100%;05西藏班共有学生40人,其中困难生24人,困难生比例为60%;06西藏班共有学生39人,其中困难生25人,困难生比例为64.1%;04新疆班共有学生19人,其中困难生19人,困难生比例为100%。
二、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确保支助工作取得实效
针对学院经济困难生人数较多,少数民族学生比较集中的特点,为了确保支助工作取得实效,学院制定了“管理学院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编写了管理学院资助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管理学院资助宝典”。在健全制度基础上,进行管理创新,如建立了资助工作联系人制度,成立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资助委员会。
1.建立了资助工作联系人制度。资助工作联系人由经济困难生担任。资助工作联系人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学校的资助政策,传达学校各种资助的申请信息,收集班级经济困难生的信息,以及帮助学院做好对经济困难生的资格判定和考察工作。建立资助工作联系人制度的长处在于:一是能更详细地掌握各个班级经济困难生的详细情况。对于专门设置的资助工作联系人,我们要求他们既不能是主要班干部,也不能在其他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职务,这就保证了他们有足够的时间来完成与资助相关的工作。二是让经济困难生来做经济困难生的工作使相互之间更加了解,也更易于沟通,可以克服一些经济困难生因为自尊而不愿意向学院寻求帮助的问题。资助工作联系人制度建立以后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对班级经济困难生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资助情况、贷款情况、奖学金情况、家庭收入情况以及日常花销情况等。目前,这项调查已经顺利完成,并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2.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在资助工作联系人制度的基础上,学院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该委员会在本科生资助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建立和完善了资助工作的各种流程和制度;(2)以后所有资助候选人都由各班资助工作联系人向委员会提交,然后由资助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最后由学院本科生思政批准,没有得到资助的学生还可以向委员会提出申诉;(3)资助工作委员会对获得资助的学生进行跟踪考核,如果获资助的学生在考核中出现违反资助原则的情况,将失去再次申请资助的机会;(4)资助工作委员会对学院资助工作进行监督,学院将积极采纳委员会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资助委员会下设四个部门:资助部、策划部、宣传部和外联部,这些部门具体负责学生资助的相关活动。资助委员会同时设有年级负责人和班级联系人,以深入班级、紧密联系所有经济困难生,及时传达与资助有关政策和信息,了解和掌握经济困难生的思想状况和实际困难。
资助委员会是管理学院困难生资助工作创新的产物,它的成立改变了传统的资助模式,以深入班级、深入经济困难生的资助联系人体制为载体,先以自下而上推荐的形式确定资助候选人,再以自上而下逐级调查的形式进行复核,然后进行公示,预留足够的时间给同学们反应情况和投诉。这种模式兼具了评价客观性和程序科学性,开创了管理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在学生资助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规范经济困难生认定流程
1.从新生报到起,班主任、学长组要通过与学生接触,查阅学生档案和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了解学生的消费情况等,掌握和分析本班学生的经济状况。班主任在开学1个月内与班委讨论后提出经济困难生的初步名单,并由班委提交给学院资助委员会。
2.在考察学生的经济状况时,特别关注军烈属和城市低保户、少数民族、西部贫困地区、农村特困户等家庭的子女以及老少边山穷地区贫困家庭学生。
3.经济困难生需填写“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先由学长组相关负责人收齐该登记表交资助委员会。资助委员会通过查阅档案、询问相关同学等途径,对名单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公示名单。
4.资助委员会负责将审核结果告知到每一个申请经济困难生的学生,同时在学院网上公示审定结果并接受意见反馈,公示期满,资助委员会根据要求将经济困难生有关信息输入学院数据库进行管理,并将名单上报学工部资助办公室审核备案。
5.学工部资助办公室按照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学生数的20%确定经济困难生最终名单。资助委员会再把最终名单通知到每一个申请经济困难生的同学。
6.通过对贫困生进一步了解后,通过班主任、班委以及班级同学推荐,学院面试等形式确定并调整资助委员会班级联系人名单,同时确定年级负责人、总负责人名单。资助委员会将加强对经济困难生平时的监督工作,建立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机制,对不良现象及时作出反馈。
四、我院经济困难生支助工作成效
在学院分管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学院全体困难生的共同努力下,学院经济困难生支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4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学院共有353人次(217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合计1996980元,其中学费贷款为1937080元,生活费贷款为59900元;共有121人次(106人)获得校内贷学金,金额合计165974元;共有991人次(265人)获得各类困难补助,金额合计1877184元;共有2965人次(435人)参与各类勤工助学活动,共获得勤工助学报酬460124元。2006年9月至今,管理学院资助工作学生委员会参与评定了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校贷学金、外设奖助学金等各类资助共20余项,资助经济困难生共计301人次,评定或发放资助金额共计1018460元,其中无偿资助学院困难生172人次,发放无偿资助共计318860元。学院建立健全了勤工助学的操作制度和相关流程,制定完善了《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本科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实施办法》,积极帮助学院困难生解决勤工助学岗位,合理调整了学院必要的勤工助学岗位,并拓展了一些勤工助学岗位,上一学年累计解决勤工助学岗位159人次,共计发放各类勤工助学报酬29740元,及时有效地解决了我院部分家庭经济特别贫困学生的一些基本生活费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