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物价局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杭州市区居民生活用水(包含高校学生生活用水)价格由原来的1.85元/立方米调整为3.2元/立方米。
根据上述调价精神,经学校收费领导小组第94次会议讨论决定,我校生活热水价格考虑自来水价格的调整、浴室改造完成及供热方式改变,由原来的28.18元/立方米调整为30.32元/立方(按时间计量的热水系统收费标准由原来的0.25元/分钟折合调整为0.27元/分钟)。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从2015年4月1日起执行,热水计费系统的设置调整工作将于近日完成,具体计费调整时间以系统调整完成时间为准。
特此通知。
浙江大学后勤管理处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