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第七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各学院(系、学园)推荐,全校学生在网上公开投票,产生了20位候选人。现决定召开第七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公开评选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
12月6日(周二)下午13:30开始
二、会议地点:
紫金港校区蒙民伟楼139
三、参加人员:
评审团成员、列席人员
评审团构成:校领导;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学工部、研工部、安全保卫部、校团委、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公共体育与艺术部负责人各1人;各学院(系、学园)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各学院(系、学园)团委负责人1人;各学院(系、学园)学生代表(每单位2名);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博士生会代表各5名。
四、会议议程:
1.候选人自我风采展示;
2.评审团投票;
3.统计票数;
4.评委会根据投票结果评选并公示拟表彰的10位人选。
五、注意事项:
1.候选人请提前30分钟到场,并准备3分钟的自我风采展示。
2.在时间允许的前提下,候选人所在学院(系、学园)代表可在提问环节后对候选人事迹进行简要补充。
3.参加公开评选的候选人的所有风采展示材料,须由院(系、学园)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审核,并于12月5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xgb@zju.edu.cn,邮件名注明“单位+姓名+风采展示”;联系人:谭老师,电话:88206297。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4.请各院(系、学园)将参会代表名单(附件2)于12月5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xgb@zju.edu.cn,注明“单位+参会代表名单”。
5、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评选会当天13:30正式开始后停止发放选票。
十佳大学生公开评选会旨在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和民主性,充分听取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广大师生的监督参与作用,集中展现我校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希望候选人认真准备,客观准确、实事求是地反映自己的情况;评审团的代表们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态度,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评选出校十佳大学生。
附件2:
参会代表名单.xls
浙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浙江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浙江大学团委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