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着眼现实 彰显责任担当

时间:2019-06-03浏览:419

■本报记者 禾穟

课堂上,她被学生称为拥有“播音嗓”的“女神”教师;科研中,她是为立法过程寻找理论依据的实践型青年学者。做到教学和科研的双赢,只因她坚信,想学生所想,着眼现实所需,才是一位青年教师的责任与担当。

她是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郑春燕。从教十余年,她从法律人的视角回答竺可桢老校长的两个问题:在浙大要培养什么样的法律人?浙大的法律人,怎样才能推动社会的进步?

 

开卷VS闭卷,鼓励学生挑战权威

在日常教学与法务实践中,郑春燕发现,各类行政法的实践案例更多考察的是学生的综合能力,它强调对法律条文的灵活运用而非死记硬背。“法学是一门和社会紧密结合的社会科学。很多法学专业的同学,将来都会走向实务岗位,如果想要在法庭上迅速回击对方律师提出的观点,需要具备对同一个法条的解释能力。”

于是,郑春燕打破期终考试闭卷考试的传统,采用开卷考的形式,在案例题中设置相似的知识点,考察同学们对法条是否理解到位。在设置标准答案的同时,她更鼓励同学们挑战标准答案。如果同学们能够自圆其说,就额外加分。

“知识的掌握,不是以记忆为主,而是以理解为前提。我希望同学们都能够拥有挑战权威的勇气和能力。”郑春燕笑着说。

要出好这样一份问卷不是件易事。每次期末考前,郑春燕都要从各类行政会议、学术交流、学生实践指导中“脱身”,用至少两天的时间,完整地构思试题。“老师的试题很刁钻,但让我意识到学以致用的重要性。”“考试有点难,但是会觉得上课过程不仅是知识上的收获,还有精神上的熏陶。”在匿名评价系统“查老师”上,同学们纷纷留言。

“我也会常常看看同学们的反馈,如果他们觉得上课内容简单,考试太难,我会考虑增强讨论课的难度。”郑春燕说。“知识点学习+讨论”,也是郑春燕在多年教学中摸索出的创新之路。

2014年,凭借富有创意的课件设计、引人入胜的教学语言、精湛娴熟的教学技艺、颇具深度的教学反思力,郑春燕拿下了第二届全国青教赛文科组一等奖第一名。

她用行政法眼看世界,以法律人的身份,给青年教师留下了宝贵的经验。“好的老师,要从以教师为中心变为以学生为中心,以知识为中心到以能力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到以课堂外为中心。”郑春燕感悟道。

 

理论VS实践,学者应有责任担当

“对于老师来说,教书育人是最重要的本职工作。在教书的过程中,我们摸索、提升。如果我的某一个理论解决了某一个实际问题,同学们也能从实践的角度反哺理论学习,我们双方的成长会更大。”郑春燕说。

郑春燕的研究方向是新行政法。与注重规范分析的传统行政法相比,新行政法不仅评价一个已经做出的行政决定的合法性,还要评估行政决定的合目的性。“有些学者曾认为,这是公共管理的研究范畴,所以当初确定这个研究方向,我也经历过一段徘徊期。”郑春燕说。

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例,从传统形式法治的角度来看,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过程中,许可承诺制等改革,可能会面临着合法性质疑。“但若结合改革成效,尝试从附款行政行为理论去解读它,可以使许可承诺制获得新的合法性解释,从而使立法真正成为推动人民福祉的依据。”

作为一名社会科学的学者,郑春燕更追求服务社会时的价值目标。“跟实践紧密结合,并不意味着学术失去它的独立性。相反,这是一种检测,检测我们的理论是否有助于真正实现法治的最终目标。”

在《新行政法学》这门博士生课堂里,郑春燕还引入了法学以外的政治学、经济学、公共管理学等相关学科的内容,鼓励同学们跳出行政法学的框架,用更加辩证的目光、更加宏观的视野,回到行政法学的理论,去应对新的挑战。

《现代行政中的裁量及其规制》《行政》《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党内反腐败法规与国家监察法律体系协同研究》《我国反腐败法律体系构建的原则与路径研究》《协商行政的原理与制度设计》……一部部学术专著,一项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无不凝聚着这位青年法律学者的深深思考。而在学术交流方面,她也从未停止实践的脚步。

2011年开始,郑春燕所在的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与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中心,共同举办中美高端论坛。截至今年,论坛已经举办了八届。每届论坛都会邀请中美各高校、各级法官代表,围绕行政审判中的热点与难点,开展深入的交流讨论。“我们搭建平台,同学们既能够拓宽视野也能在办会过程中,总结经验,促使自己和学弟学妹们共同成长。”

“所以作为老师,我们更要把言传身教作为己责。我在同学们们身上学习到的优秀品质,也会让我更加觉得要为他们建设这样的平台。这是我努力的方向。”郑春燕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