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教育部国际司、浙江省教育厅的通知,为加强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监管,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教育单位需按时提交年度报告,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现将我校与英国爱丁堡大学、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合作办学的机构自评报告以及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的项目自评报告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1日,共7天。如对自评报告有异议,请与国合处联系(联系人:罗老师;电话:0571-88981035,邮箱:luojian11@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https://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s/65080)
2.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https://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s/65076)
3.浙江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品质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https://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s/65142)
4.浙江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国际房地产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https://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s/65143)
5.浙江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酒店及旅游业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https://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s/65144)
6.浙江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酒店及旅游管理博士学位教育项目
(https://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s/65145)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