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校长办公室关于报送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

时间:2016-01-18访问次数:1355

 

行政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有关信息公开规章、文件精神,特别是关于加强和规范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新要求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浙江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浙大发〔201115规定,现就行政各部门和直属各单位报送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加强和规范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工作等通知如下:

一、报告的主要内容

各单位在上报本单位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2014-2015学年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包括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

(二)本单位2014-2015学年主动公开学校信息的情况,包括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和类型;主动公开的重点领域;主动公开的途径和方式;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三)本单位2014-2015年学年执行重大制度意见征求与解读工作以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情况;

(四)本单位2014-2015学年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信息公开咨询情况;

(五)本单位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本单位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七)本单位下一学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同时,应认真填写《浙江大学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具体统计指标的含义可参考《浙江大学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指标填报说明》(见附件2)。

二、报告的形式

各单位上报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文字报告及附件表格为主,也可以配合其他相关图表。报告中的统计数据时间段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统计信息公开情况、编制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学校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规章、文件要求,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职责的重要工作内容。行政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之作为进一步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扩大社会监督,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的有效手段加以组织落实,借此认真总结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特别是就当前社会关注度高(如财务信息、科研经费、基建项目、采购信息等)或者事关师生重大切身利益(如招生信息、毕业就业信息、学生奖助贷情况、人事制度、后勤服务信息、各单位办事公开、权力公开等)的领域,要做好全面深入的总结。同时,要实事求是,认真编写,保证数据真实、可靠,并且要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提出整改意见以及下一学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请各单位于9月30日(周三)前将本单位上一学年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和本单位信息公开统计表(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校长办公室。

联系人:黄云平 联系电话:88981197

电子邮箱:waterping@zju.edu.cn

地 址:紫金港校区纳米楼515B室

附件1浙江大学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2浙江大学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指标填报说明

校长办公室

2015年9月10日